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,近年来持续关注重点流域、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。太湖流域,作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命脉,其水环境治理一直是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。其中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污水处理厂的规范化运行,成为改善太湖水质、巩固治理成果的关键环节。
长期以来,太湖流域部分农村地区存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足、管网覆盖不全、运行维护不善等问题。大量未经有效处理的洗衣、洗浴、厨厕等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排入河网,最终汇入太湖,成为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污染源之一。这不仅影响村容村貌,更对太湖水质安全构成持续威胁。
针对此问题,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明确指出,必须坚持系统治理、精准治污。一方面,要大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。这包括科学规划、建设符合农村实际(如居住分散、水量波动大等特点)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,推广适用技术(如人工湿地、微动力处理设施等),确保污水“收得起来、处理得了”。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和资金保障,解决“重建设、轻管理”的顽疾,确保设施持续稳定运行。
另一方面,督察高度重视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质增效。污水处理厂是拦截污染物入湖的最后一道工程防线。督察要求,必须全面提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能和处理标准:
督察强调,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需要统筹城乡、水陆、点面。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从源头削减污染负荷,而提升污水处理厂效能是强化末端控制,两者必须协同推进,形成合力。各地需压实主体责任,以督察整改为契机,补齐基础设施短板,健全运行管理体系,久久为功,切实推动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守护好这一湖清水,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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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9 06:26:14